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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四条标准” 共筑寺庙和谐

作者:丹增平措 发布时间: 2019-03-15 12:56:32 来源:西藏日报

  “当下的这个时代是一个‘格巴桑波’(藏语意为吉祥殊胜的时光)的时代,在党和政府的利寺惠僧政策举措下,寺庙僧人的修行和生活得到了极好的保障。我们出家人一定要守好本分,自觉践行爱国爱教,共同维护和珍惜好这个美好的时代。”谈到近年来寺庙发生的变化,自治区政协委员、佛协西藏分会副会长楚布寺管委会主任占堆的脸上挂满了幸福的笑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关心厚爱宗教界人士。近年来,我区坚持把做好宗教工作、寺庙工作、僧尼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作为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依法依规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我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良好局面的不断巩固和加强。

  “在如此良好的社会局势下,对宗教界人士来讲,始终坚定不移地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宗教政策,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最核心的是要在实践中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殷切期盼。”自治区政协委员、佛协西藏分会副会长达扎·单增格列在谈到如何成为爱国爱教的先进僧尼时如是说。

  2017年12月,为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区寺庙落地生根,在广大僧尼中深入人心,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宗教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作出了在全区寺庙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年多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寺庙管委会、驻寺干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全区宗教界人士和广大僧尼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四条标准,忠诚拥戴人民领袖的政治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自觉、加强民族团结的行动自觉、以戒为师精进学识的修行自觉、同心同行共建和谐的责任自觉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全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在全区宗教领域“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中,宗教教职人员积极响应、主动配合、踊跃参与寺庙宣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我区宗教界与党和政府在认识上凝聚了广泛共识,在行动上做到了同频共振,在思想上产生了强烈共鸣。

  我区广大宗教界代表人士领学“四条标准”、诵读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参与主题图片展和书法展(赛)等活动,深切表达真心拥护、充分信任、由衷爱戴核心的坚定信念,畅叙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西藏、没有共产党就没有幸福生活的思想共识。

  我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涉宗部门不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教育实践活动载体,引导寺庙僧尼自觉践行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真心拥护、充分信任、由衷爱戴,促进寺庙僧尼潜心修行同时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引导寺庙僧尼铭记党的恩情、感恩党的关怀、拥护党的领导,更好地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进入新时代,望眼雪域高原,广大僧尼的爱国爱教热情高涨,寺庙和谐稳定的基础不断夯实,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已然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幅亮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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