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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积极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时间: 2018-07-06 10:23:08来源: 西藏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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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日前,昌都市及全市各县(区)委统战民宗部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涉宗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宣讲能力,为开展好这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昌都市日前举办了两期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活动培训班,各县(区)统战、民宗、宗教办和部分寺管会负责人共22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期间,重点解读了《宗教事务条例》,讲解了《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牢牢把握反分裂斗阵主动权》《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西藏的落实》《藏传佛教的形成与发展》等内容。

  卡若区近日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暨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对全区15个乡镇宗教办、寺庙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全区涉宗部门全体干部进行培训。

  贡觉县举办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暨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培训班,对驻寺机构33名宣讲员进行为期3天的培训,发放《宗教事务条例》(藏汉双语版)等学习宣讲资料2040册,发放培训结业证书33本。

  左贡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宗教办联合县委党校举办涉宗领域干部培训班。重点就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宣讲内容等进行为期3天培训,全县寺庙宣讲员、专职管理特派员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

  类乌齐县于近日对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全县寺管会干部、寺庙僧尼、学经班经师、民管会成员等共计110人进行培训。寺管会宣讲人员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寺庙僧尼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寺庙僧尼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认识到如今生活和修行的优越环境,认识到自己为宗教健康传承需要担当的历史责任、肩负的历史使命,承担的现实任务,积极引导寺庙僧尼遵行“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四条标准,积极引导寺庙僧尼争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模范、精进学识勤学苦修的模范、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的模范、积极作为发挥作用的模范。

  昌都市其余各县均以不同形式陆续开展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暨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培训,扎实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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