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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驻扎囊县“法律进宗教场所”宣讲组在寺庙开展宣教活动

发布时间: 2019-03-15 13:58:53来源: 山南市扎囊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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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山南市驻扎囊县“法律进宗教场所”宣讲组在敏珠林寺、扎唐寺集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环境保护法、精准扶贫政策。来自敏珠林寺、扎唐寺、强巴林寺、白若嘎庆寺、念多寺和日吾朗杰寺、嘎孜布寺僧人、驻寺干部聚精会神,认真听讲。扎囊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支张,县政协副主席、民宗局局长达瓦索朗等参加了活动。

  扎囊县民宗局副局长、县宗教领域活动办负责人景米向广大僧尼说明了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宣教活动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和目的,提出了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

  宣讲活动中,山南市司法局局长、驻扎囊县“法律进宗教场所”宣讲组组长罗布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向广大僧人深入细致地讲解每一章、每一节、每一条修改内容,指导帮助寺庙僧尼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尊崇宪法,教育引导广大僧人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围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广大僧尼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爱党、爱国、爱教,坚定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秉持“奉道守戒,弘教利生”的宗旨,使藏传佛教文化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与此同时,赠送法律读本进寺庙,深化了“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寺管会干部、僧尼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

  扎囊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宗教办、司法局共同协助整个活动,合理安排日程,寺管会认真组织僧尼,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

(责编: 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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