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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举办2019年度第一期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19-05-17 20:34:52来源: 拉萨市林周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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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林周县委统战部举办了2019年度第一期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林周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宗教局局长琼达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全县54名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参加了开班仪式及培训。

  琼达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举办培训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按照“四条标准”的要求,在区市县党委、政府的正确引导下,在持续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中,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全县广大僧尼“爱国爱教、持戒守法”的总体意识逐步提升。为进一步使广大藏传佛教教职人员更好的把握党的宗教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为适应新时代发展,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应对新事务、新挑战的需要,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倍加珍惜此次培训机会。二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政策。广大僧尼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强化“五个认同”、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凝聚到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梦想上来。广大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要加强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理论的学习,跟上党的步伐,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贯彻执行党的决定,做到与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三要学以致用,争做发挥模范作用的先进僧尼。全体僧尼要倍加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界人士提出的殷切希望,把政治当作生命、把学习当作食粮、把纪律当作保障、把贡献当作目的。要把此次培训班学习的法律法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同当前开展的“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四讲四爱”《宗教事务条例》“普法”等学教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主动承担寺庙宣讲政策法规的责任义务,多向信教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多向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同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大团结,研究挖掘藏传佛教积极因素,发挥好示范带动、教育引领和护国利民作用,积极向广大僧尼和信众作出适应新时代、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的阐释,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县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培训班为期7天,此次培训邀请了西藏大学、拉萨市委党校、县委党校的优秀讲师授课,同时,还安排了优秀涉宗干部、优秀僧尼宣讲员等进行授课,主要为全县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讲解我区开展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藏传佛教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宗教事务条例》《宪法》《西藏简史》《历代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史》《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办法》,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新成就新变革,以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等相关内容。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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