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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不作为慢作为典型案例

作者: 姚闻发布时间: 2018-09-14 09:16:49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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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提升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实效,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典型案例。

山南市错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丁永涛工作履职不力等问题。2016年中考期间,丁永涛作为错那县中考考点第一责任人、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考务工作人员身份信息未严格审核把关,未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对考务工作监管不到位,导致该县中考出现严重作弊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丁永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丁永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6月,丁永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降低一个工资级别)。

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落实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政策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2年4月,吉隆县吉隆镇在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时,因无宅基地等问题,决定暂停发放41户第一批安居工程款,待解决建房户宅基地问题后再予发放。2013年6月,吉隆镇兑现了安居工程后续资金(房屋加固维修费和配套资金),但第一批安居工程款仍未予兑现。直到2018年4月,吉隆镇才将上述安居工程款兑现给41户群众。吉隆镇落实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有关政策不力,对群众诉求久拖不决,长期不兑现惠民资金,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时任该镇党委书记、现白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平措旺拉,吉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魏传夫,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7月,平措旺拉、魏传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阿里地区普兰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查斯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查斯作为民宗局项目主管负责人,对该县赤德村奶牛养殖基地建设(2012年民宗局第一批少数民族“兴边富民”项目)监管工作履职不力,项目验收流于形式并伪造验收资料。2018年6月,查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主体责任,带头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突出问题,亮明态度决心,拿出过硬举措,全面深入查摆出本地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开展集中整治下一阶段工作奠定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对集中整治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重视程度不够、自查不深不实、工作推动不力、走过场等问题,要严肃问责并通报。要加大查处力度,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要严肃查处问责,对集中整治开展以来仍然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责编: 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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