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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 王雨霏发布时间: 2020-03-26 10:14:43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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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夯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喀则市谢通门县措布西乡原党委书记杜汶芯违规安排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杜汶芯担任谢通门县措布西乡乡长、乡党委书记期间,未经研究私自将该乡24户危房改造项目、18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排给其老乡施工队建设实施,并收受价值5540元的礼品;从措布西乡灭鼠资金中挪用25万余元设立“小金库”,用于乡政府日常开支。同时,杜汶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杜汶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按四级主任科员安排工作,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原山南地区隆子县扶贫办主任洛桑、山南市隆子县扶贫办主任拉巴次仁不认真履职导致9个扶贫项目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营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洛桑和拉巴次仁在分别担任隆子县扶贫办主任期间,不认真履职尽责,对隆子县雪萨乡绿色生态综合养殖场等9个项目设计方案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项目建设后无法正常运营且无收益,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浪费。2019年9月,洛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拉巴次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阿里地区噶尔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达娃云登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相关数据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达娃云登主持噶尔县农牧局工作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噶尔县2015年退牧还草项目进度滞后、噶尔县3个乡将11名已故人员纳入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范围、98名国家公职人员及国企工作人员违规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造成惠民资金流失共计5.9万余元。2019年10月,达娃云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那曲市安多县措玛乡加布村党支部书记才阿、村委会主任嘎穷、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合作社理事长嘎土违规滞留强基惠民资金等问题。2018年10月,措玛乡人民政府向加布村合作社拨付强基惠民20万元经费后,才阿、嘎穷、嘎土擅自决定不购买牲畜、闲置该资金,并以编造假合同、会议纪要和虚开税票方式进行冲账。2019年11月,才阿、嘎穷、嘎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持续深化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执纪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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