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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族团结 建设美丽西藏

作者: 李郁钾发布时间: 2017-12-11 09:34:38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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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抓手,以宣传教育和激励表彰为载体,以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区为目标,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区上下呈现出了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面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光荣使命,我们一定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作用,汇聚起做好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共同谱写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西藏篇章。

一、准确把握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

党中央历来十分重视西藏民族问题和民族团结工作,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人在不同时期就如何做好西藏民族团结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在福建、浙江、上海工作期间都十分牵挂和重视西藏的发展;2011年7月,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之际,习近平同志率领中央代表团,亲临西藏出席纪念活动,带来了党中央对西藏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带来了全国人民的深情厚谊,明确建设重大项目226个、投资3300多亿元,支持西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2013年3月,在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百忙之中参加西藏代表团的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作出了“八个更加”的重要指示;2015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升了西藏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了新形势下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了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确定了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把深入开展对十四世达赖集团斗争、实现社会局势的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5年9月,在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时,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2015年国庆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包括西藏5名代表在内的全国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又提出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各民族同胞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重要指示要求;2017年10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给西藏隆子县玉麦乡牧民卓嘎、央宗姐妹回信,勉励她们继续传承爱国守边的精神,带动更多农牧民群众像格桑花一样扎根在雪域边陲,做神圣国土的守护者、幸福家园的建设者。

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是高度重视、始终如一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来之不易,是我们党几代领导集体艰辛探索、不懈努力取得的伟大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功实践,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个道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动摇。

二、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凝聚人心。我们要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来做,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确保实效。

第一,要着力从根子上消除破坏民族团结的不利因素。在西藏,影响民族团结最根本的因素就是十四世达赖集团的煽动蛊惑。我们必须把深入开展对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斗争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巩固民族团结的长期任务,坚决打赢反分裂斗争这场大仗硬仗。一是要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揭批十四世达赖集团所谓“中间道路”“大藏区”“高度自治”“达赖回国”、变相搞西藏独立的反动图谋和险恶用心,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与十四世达赖集团划清界限,坚决抵御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各种分裂渗透破坏活动。二是要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活动。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和最硬任务,坚定不移落实好各项维稳措施,坚决把维护社会稳定这个首要政治任务完成好。三是要做好信教群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认真执行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依法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多在“导”上下功夫,帮助其解决好生产、生活、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从而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倍加珍视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第二,要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作为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抓手,突出主题、细化措施,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切实增进“五个认同”,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一是要丰富内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主题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新旧西藏对比教育、“老西藏精神”和“两路精神”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四观”“两论”教育,融入乡规民约、行业规范、学生守则、学校教育、寺庙管理,在全社会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的主旋律。二是要创新方式。多生产蕴含民族团结理念的文化产品,多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宣传片,多宣讲民族友爱、互帮互助的温情故事。主动区别不同受众、采取多种方式,发挥好新媒体的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滴灌式”教育。三是要完善载体。大力开展正面宣传。要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民族知识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使民族团结教育更深入、更扎实、更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党员先锋行”活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园)建设,深入推进藏汉双语互学活动,充分发挥语言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要树立导向。及时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奖励群众身边的典型。同时在提拔使用干部、选举各级代表、评选各类先进、推选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双联户”户长、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过程中,对那些旗帜鲜明反对分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民族团结和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出突出贡献的,做到优先考虑,进一步树立良好导向。

第三,要带着感情做民族团结工作。民族团结说到底是人与人的团结,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西藏与内地经济、文化、人员双向交流。充分发挥对口支援优势,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引导西藏更多群众到对口支援省市、中央企业去务工就业。同时,还要加大对口支援省市和内地企业到西藏投资兴业的力度,为我区劳动力就业创造更多岗位。二是要从点滴做起增进民族团结。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要把民族团结作为责无旁贷的责任,积极行动起来,一起做交流、培养和融洽感情的工作,一起共创共建。三是要依法做好民族工作。认真落实《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引导全区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

第四,要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向心力凝聚力。始终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一是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瞄准特困地区、特困群体、特困家庭,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下大力气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不让一个群众掉队、不让一个家庭落伍。二是要切实抓好就业创业。坚持就业第一,增强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切实把这个民生头等大事抓好。三是要着力抓好教育工作。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从幼儿园抓起、从娃娃抓起,上好民族团结教育这一课,把民族团结的种子播撒到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贯穿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个方面,贯穿于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各个阶段,使民族团结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各个环节。四是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大力推广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模式,不断提高区地县三级重点医院医疗水平,实现“两降一升”,用援藏医疗人才精湛的技术治病救人,把民族团结的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五是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扎实推动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边境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使他们生活得比“山那边”好,增强作为中国人的自豪感。

三、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我们要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努力开创西藏民族团结新局面。

第一,强化工作责任。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做好民族工作始终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人大、政协要加强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统战部门要充分发挥宏观指导作用;民族工作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服务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将民族工作融入到本职工作中;各“先进双联户”、驻村工作队、便民警务站要发挥优势,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

第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关心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建设,为开展好民族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机制,健全联系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工作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联系群众,主动多联系、常走访、勤看望,密切与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职尽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第三,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20字标准、“三严三实”“四有”“四铁”“三个特别”、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坚持“五湖四海”原则、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优秀藏族干部、其他少数民族干部、长期在藏的汉族干部和援藏干部,注重从县乡基层、艰苦偏远地区、驻村驻寺岗位、反分裂斗争一线、民族团结、抢险救灾维稳处突考验中选拔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同时,对那些长期始终与我们党肝胆相照、同心同德的爱国统战人士及其后代,在和平解放西藏、民主改革等重大历史事件中对我们党和人民军队无私支援、鼎力相助甚至牺牲生命的群众及其后代,尽量做出适当安排,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从而发挥好他们在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第四,要营造浓厚氛围。全区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坚持党管舆论、党管新闻、党管媒体,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时段、不间断、全方位大力宣传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大力弘扬各民族同呼唤、共命运、心连心的主旋律,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用先进典型激励人、鼓舞人、教育人,使民族团结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和良好风尚。

第五,要严肃纪律规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反分裂斗争纪律,在反分裂斗争这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要严守廉政纪律,牢固树立西藏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凝聚起全区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作者为中共芒康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编: 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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