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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促进社会稳定

作者: 洛桑曲久发布时间: 2018-01-11 09:28:29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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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关心关爱我们宗教界人士的修行和生活,藏传佛教迎来了新的“春天”。自治区党委、政府隆重召开2017年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我们广大宗教界人士的亲切关怀和关心关爱。借此机会,谈两点体会。

一是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在准确把握宗教工作规律的基础上,开展了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在寺庙设立了以驻寺干部为主,寺庙僧尼为成员的寺庙管理委员会,干部驻寺工作为寺庙的建设维修、僧尼学习教育、文物保护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寺庙“六建”“九有”“六个一”“三保一低”、免费体检等一系列利寺惠僧举措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僧尼的修行、生活和出行环境。

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调动广大僧尼爱国守法积极性的重要载体,是健全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行动,是维护正常宗教秩序和寺庙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健全了寺庙管理体制,建立了规章制度,规范了寺庙各类佛事活动,加强了寺庙资产管理,健全了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了僧尼管理,增强了寺庙僧尼参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此,我作为一名宗教界人士,在今后的修行、生活中,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并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二是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作为一名佛家弟子,理当遵照佛典所言行事,其一要对佛教教义做到“闻、思、修”,其二要“讲说法旨、辩论经意、擅长著述”,其三要“才学精湛、德行严谨、心地善良”,使佛教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护、持、展”,这就是爱教。十世班禅大师曰:“出家不忘爱国、修行不忘济世。”藏传佛教历来具有爱国爱教、护国利民的优良传统。我们宗教界人士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发扬“团结进步”精神,做到“护国利民”,这是作为一名宗教界人士的基本要求。为此,我们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学习八思巴、九世班禅、十世班禅等高僧大德爱国爱教的优良品德,不断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特别要认清十四世达赖对宗教领域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与其划清界限,始终要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西藏和谐稳定中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要不断提升宗教造诣、提高道德修养,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同时,积极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寺庙管理委员会,引导广大僧尼争做在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优秀佛家弟子,努力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用自己所学所得为西藏各族群众谋福利,为西藏的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责编: 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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