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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虎: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导”的思维推动宗教工作开辟新境界

发布时间: 2018-11-07 09:46:39来源: 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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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新时代统一战线”研讨会在江城武汉召开。包括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在内的100位统战理论界大咖参加会议,共同围绕“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统一战线、怎样建设新时代统一战线”的主题进行“头脑风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做好宗教工作,关键在“导”。 在具体工作中怎么去“导”,既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也是实际工作中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关键在“导”,不是做群众的尾巴,做好好先生,放弃担当,也不是越俎代庖,而是要带领群众一起走。如何去“导”可分为三步走:第一是定方向,第二是寻途径,第三是找办法。方向指引途径,途径决定办法。只有方向准、途径明、方法对,才能更好地在宗教工作中去“导”,才能更好地把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实现中华民族的 伟大复兴。

定方向

处理一项宗教事务,不同的解决办法,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所谓定方向,就是确定实际工作中处理宗教问题基本遵循的大方向。只有大方向正确,才能产生正向的效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导”的根本指向。具体讲,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

一要坚持有利于党的领导、社会和谐、文化安全的大方向。宗教工作要着眼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关键问题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方向。 具体可以理解为有利于在政治层面上巩固党的领导、社会层面上促进社会和谐、文化层面上增强文化安全。政治层面上,坚持党的领导是全党团结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根本保证。社会层面上,安定和谐是人民的福祉所在,只有社会和谐,才可能有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文化层面上,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精神性支撑。由于历史、地域、传统、文化等多方面的不同,当前中国存在的不同宗教,在中国化方向上表现出了不同的责任和使命。但是,宗教工作“导”的方向必须要坚持中国化方向,有利于党的领导、社会和谐、文化安全。只有坚持这个大方向,才能给不同宗教、不同信仰的人们以平等选择的自由,任何混乱、摇摆与不安,只会给国家、民族、尤其是普通民众带来伤害。

二要坚持有利于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和睦的大方向。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宗教工作的“导”,要坚持从大局出发,为包括信教和不信教的全体群众服务,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与大局之间的关系,平等公正地维护他们共同的利益,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把他们团结起来,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而达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服务全体人民的目的。这是宗教工作“导”的一个大方向,否则,就可能“增加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隔阂,并且刺激和加剧宗教狂热,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严重的恶果”。

三要坚持有利于科学人文理性精神的大方向。 促进团结和睦、维护和谐安全的方式有多种,但不同的方式体现出不同的精神导向。因此,可以进一步认为团结和睦的目的不止于团结和睦,和谐安全的目的也不止于和谐安全,更重要的是要贯穿一种积极的精神,带领群众一起走。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服务人、成就人。因此,执政者有责任做时代积极精神的引领者、推动者,做人之良知和美德的继承者、发掘者、护卫者、弘扬者,坚持科学人文理性时代精神的大方向。之所以要坚持科学人文理性的大方向,主要原因是科学人文理性精神代表着人类先进文明的发展方向,是现代社会的重要价值;科学人文理性精神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相一致,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表现;科学人文理性精神与中国共产党承担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相协同;科学人文理性精神符合人的自然、积极、光明的本性,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是人基于自身自然、光明本性推动的结果。

这三个方面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

寻途径

大方向定下来,如何做好宗教工作、管理宗教事务,就需要在宏观统筹、全局把控上下功夫,打通理论围墙,打破政策壁垒,打开环境局限,真正形成理论上有支撑、政策上有支持、环境上有保障的良好格局,让理论、政策、环境三条途径实现更好的互相作用、互动促进。

一要切实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没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就难以指导不断发展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同中国宗教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融会和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要求,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始终坚持贯彻,不断完善发展。要结合宗教各领域、宗教工作各方面的实践,结合新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任务,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不断总结凝练积累形成好的经验做法,不断研究探索与时俱进的新观点新思路,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实践性、时代性和指导性。特别是要以“导”的思维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宗教理论创新、阐释和延展,进一步凝练形成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导”的方法论。

二要不断强化政策的引导作用。 宗教作为人类历史悠久的社会文化现象,不仅是思想信仰层面的表现,也是社会活动现实存在的展示,其活动场所、社会组织、实践行为与整个社会相关联,必须在社会规则内、政策框架内合法有序地活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应持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同步推进配套规章制度修改制定,提高宗教事务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法之必行。 针对基层宗教工作相对薄弱的现状,做好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是关键,完善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是重要抓手,以此来不断夯实基层宗教工作基础。围绕网络宗教监管的短板,应明确政策界限,健全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互联网宗教活动和互联网宗教舆情的综合监管,健全工作队伍,完善监管手段,扩大监管覆盖面,种好网上宗教工作这块“责任田”。

三要重点突出环境的疏导作用。 这方面的核心是要努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当前应抓住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机遇,在理顺体制的同时,自上而下、高位推动,着力解决省以下宗教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执法力量等老大难问题,处理好五个关系。党和政府与宗教的关系方面, 党和政府具有处理好这一关系的主导权和主动权,党制定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府以法治方式及相关政策来落实党的方针。社会与宗教的关系方面, 应积极沟通、双向互动,社会应包容现存宗教,让宗教脱敏,在社会能正常存在,宗教则要自觉尊重、遵守法律法规,服从服务社会大局。国内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方面, 关键要相互尊重、积极对话,和平共处、和谐共存,而不可唯我独尊、一教独大、相互排斥。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的关系方面, 我国宗教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强化与外国宗教相互尊重、互不干涉的关系,自觉抵制外国宗教包括其同一渊源之宗教的掌控,反对外国宗教对我国宗教事务的干涉。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方面, 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搁置信仰、思想认识上的分歧,相互尊重,团结起来,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

找办法

途径明确了,接下来就需要依据这些途径,找到具体可行的办法。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办法可能会因时、因地、因事、因不同群体而不同。

一要依法保护和管理。 依据法律法规是大前提,是最有效的支撑力量。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宗教作为社会实体而产生的涉及公共利益的各种关系、行为和活动进行调节。坚持政教分离,宗教不得干预行政、教育、司法等国家职能的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宗教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宪法》《教育法》《兵役法》等有关法律中关于宗教的规定,新修订出台的《宗教事务条例》等专门法规规章,以及各地制定的相关规定等。

二要进行公民教育。 重点通过普法教育和科普教育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主要是普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科普教育,主要在社会和国民教育中普及现代科学知识,引导人们相信科学、学习科学、传播科学。此外,还有人文教育,主要是在社会和国民教育中进行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等的教育。公民教育是一个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渐进过程,既不能急进,也不能停步。

三要支持宗教界积极探索。 宗教工作“导”的主体是党和政府,但宗教界不是消极被动的。党和政府支持宗教界根据自己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积极探索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支持佛教、道教讲经,伊斯兰教解经,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和天主教中国化神学研究,推动宗教界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加大宗教思想建设成果转化和运用。

四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宗教工作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是根本保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用好各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马克思主义及其宗教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学习,着力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提升宗教工作能力的培训教育,加强基层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宗教工作干部队伍。 加强理想信念的教育和塑造,党员干部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以科学人文理性精神,带领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逐步迈向人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共同体。

(作者:王月虎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责编: 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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