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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成效

发布时间: 2020-06-29 10:28:19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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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民委了解到,自2013年被国家民委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以来,日喀则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住民族进步正确方向,坚持团结奋斗,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注重分类施策,使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颇有成效。

  日喀则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个环节,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市委“6677”总体思路。2016年以来,日喀则市组织召开7次常委会、3次表彰大会、3次推进会、2次座谈会,研究部署民族团结各项工作;依法设立“6·2”民族团结进步日,制定《中共日喀则市委、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日喀则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建立协调配合、共建共创、目标考核、评选表彰等长效机制,确保民族团结工作有力有序、强力推进。

  为坚持主流价值引领群众,日喀则市自上而下组织开展了1.2万场次的文艺活动、参与群众90万人次的农牧民运动会、“四讲四爱”演讲比赛、产业发展大赛、群众游园等系列活动,把群众的注意力转向加强民族团结、健康文明生活。同时,发挥文化传承提振作用,南木林县、萨嘎县旦嘎乡等7县乡被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定结县陈塘镇等3个村镇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确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75项,迥巴藏戏《顿月顿珠》亮相第五届乌镇戏剧节,大型歌舞剧《吉祥日喀则》《江孜印迹》赴山东、上海巡演等,极大地增强了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日喀则市充分发挥典型模范引领作用,2016年以来,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4个,市级示范单位15个,县级示范单位1038个;全市设立民族团结广场15个,民族团结一条街18条;推荐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6个、模范个人103名,表彰市级模范集体101个、模范个人179名,县级模范集体606个、模范个人1050名。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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