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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关区举行《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巡回宣讲活动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 2020-08-07 17:30:46来源: 拉萨市城关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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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6日,拉萨市城关区《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巡回宣讲启动仪式在蔡公堂街道白定村举行。城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代红主持仪式,城关区委副书记、城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尼玛云丹出席并致辞。

  启动仪式上,城关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彭措次仁宣读《城关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巡回宣讲工作方案》,与会领导为民族团结专项宣讲团成员颁发聘书,宣讲员代表作了热情洋溢的表态发言。

  宣讲会指出,《条例》的颁布为全区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标志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是推进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各族人民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的重要保障。

  宣讲会强调,一是先学一步。宣讲团成员要及早学、深入学,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二是提升效果。在宣讲过程中注重方法,创新形式,丰富内涵,让老百姓听得懂、记得住。三是创树品牌。宣讲团要认真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打造亮点,形成具有民族特色、城关区特色的基层宣讲品牌。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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