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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召开2019年“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 2019-04-10 18:14:19来源: 日喀则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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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下午,日喀则市召开全市2019年“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日喀则市宗教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陈海英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巴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委、宗教事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文化局、卫健委、林业局、消防救援支队、边境管理支队负责同志及18个县区统战部长、民宗局长,部分寺管会负责同志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吴英杰同志在全区“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旦科同志在自治区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张延清同志在日喀则市与宗教界代表人士庆祝“3·28”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宣读了《日喀则市2019年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扎什伦布寺管委会、萨迦寺管委会、桑珠孜区、仁布县、昂仁县、吉隆县相关负责人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巴桑指出,过去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自治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各级有关部门把“””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宗教领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宗教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区同频共振,把教育实践活动多角度纵深推进。各县区主要领导从“一把手工程”高度,亲自抓、带头抓,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既“挂帅”又“出征”,确保了教育实践活动高位推动。各级统战民宗部门认清形势任务、强化政治引领,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与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与贯彻落实自治区宗教工作“五个意见”相结合,确保了教育实践活动全方位推动。各寺庙管理机构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寺庙僧尼中深入开展宣讲教育、书法演讲比赛等活动,确保了教育实践活动广泛推动。

  巴桑强调,一要突出政治思想引领,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方向准。统战民宗驻寺干部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主动担起教育的主导、宣讲的主体、工作的骨干责任,下大功夫、真功夫、细功夫,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僧尼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真正让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殷切嘱托在寺庙僧尼中由了解掌握到深刻认同、由认识领会到触类旁通、由内化于心到外化于行,让每一个僧尼准确把握理解其基本内涵和实现路径,科学把握其实践意义和目标任务,让广大宗教界人士更加自觉地维护和谐安宁、欣欣向荣的社会局面,更加自觉地凝聚中华民族复兴的坚定意志,更加自觉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五个认同”,更加自觉地拥戴信赖忠诚捍卫核心,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要突出解决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实。统战民宗驻寺干部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查摆边整改,有效发挥好党政领导、高僧大德、寺庙管委会成员和寺管干部联系寺庙僧尼的“三项联系”制度作用,联系每一个僧尼实际、结合每一座寺庙情况,对照“四条标准”,在寺庙僧尼中进行逐项查摆。并在问题基础上,注重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宗教领域存在的其他个性和突出问题,要科学分析问题、深入研究问题,全面收集和整理问题,切实厘清认识上的误区、驳斥观念上的错误、解开思想上的疙瘩。

  三要突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基础牢。各级党委要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宗教领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头号工程,作为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寺庙属地管理责任制的重要方面,作为进一步加强寺庙管理工作和加强寺管会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带头学习贯彻、带头研究部署、带头宣传深化,切实履行党政主要领导抓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统战宗教部门和县(区)统战民宗部门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集中学习、准确理解、熟练掌握,履行好主体责任、贯彻好精神要求,务求取得值得复制推广的成效。各寺管会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载体,担当起直接责任,落实好方案、动员好僧尼、组织好活动。

(责编: 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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