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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暨“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表彰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19-12-12 18:13:18来源: 昌都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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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2019年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暨“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表彰大会在康巴文化演艺中心召开。大会对2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0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48座模范寺庙、4271名优秀僧尼、48个先进寺管会、48名优秀驻寺干部进行表彰。

  上午9点40分,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大会隆重开幕。昌都市委书记阿布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军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廖传锦宣读表彰决定。市委领导魏东、杨灏、郑连武、梅方权、赵建国、李斌、张文生、泽仁俊美出席,主席台前排领导为获奖代表进行颁奖;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阿布讲话时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工作在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广大宗教界的爱国爱教人士表示亲切的慰问。他说,一年以来,全市始终高举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旗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的西藏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和出发点、落脚点,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用好用足党中央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一切工作都向民族团结聚焦,一切工作都向增进民族团结发力,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各族群众“我要稳定”意识,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更加充分展现,民族团结之花在藏东大地处处绽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结出丰硕成果。

  阿布要求,一要立足着眼点、着力点,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开创新时代昌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要持续保障改善民生,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要繁荣发展先进文化,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精神基础;要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情感基础;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法治基础。二要坚持“导”字方针,持续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积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拥戴信赖捍卫核心,做到认同与紧随并行;要弘扬爱国爱教传统,做到守法与遵规并重;要完善宗教治理体系,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三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提升新时代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健全党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制度,要压实民族宗教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要强化民族宗教政策措施督促落实,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心、携手奋进、开拓进取,不断巩固发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进新时代昌都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昌都篇章而不懈奋斗。

  陈军在主持时要求,一要提高思想站位抓落实,强化政治担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上来;二要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全过程,自觉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旗帜;三要压实主体责任抓落实,坚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完整的民族宗教工作责任链条;四要强化督促指导抓落实,制定常态化监督机制,以查促改、以查促变,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民族宗教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昌都设主会场,各县(区)、乡镇设分会场。贡秋江村、图嘎等市人大、政府、政协市级领导出席会议。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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