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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巡视员晶明深入朗县寺庙督导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3-16 15:29:18来源: 林芝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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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巡视员、赴林芝督导组副组长晶明带队的督导组先后深入林芝市朗县孜列寺、甘丹热登寺、巴尔曲德寺督导检查寺庙管理工作。朗县县委书记扎西陪同检查。

  工作组每到一处都与驻寺干部、僧尼谈心交心,查阅相关资料、台账,详细了解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及寺庙维稳工作开展情况。

  晶明强调,驻寺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党的宗教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好,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开创好寺庙管理工作新局面,以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的优异成绩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要扎实开展“四讲四爱”“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和“法律进寺庙”活动,积极引导僧尼弘扬藏传佛教优良传统,引导广大僧尼遵规守法、爱国爱教,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晶明希望,广大僧尼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重大要求。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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