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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召开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发布时间: 2019-12-11 15:36:03来源: 山南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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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南市召开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大会隆重表彰了2019年度山南市在民族团结事业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山南市委书记许成仓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普布顿珠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吴英杰书记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读了自治区民委贺电和《中共山南市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年山南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表彰了2019年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个和模范个人30名;受表彰的模范集体代表以及模范个人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此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决策部署,隆重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团结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动员一切力量,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山南凝聚磅礴力量。

  会议强调,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西藏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和出发点落脚点,坚持一切工作都向民族团结聚焦,一切工作都向增进民族团结发力,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把民族团结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推动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二是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示范创建思想基础;要维护稳定和边疆安全,打牢基层社会治理、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示范创建群众基础;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夯实示范创建的物质基础;要强化分级联创和分类推进,完善示范创建工作基础。三是要加强党对民族团结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保障。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重视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三个特别”要求,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支持民族工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要以党的建设推动民族团结工作,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和统战、民宗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民族团结的制度优势坚持好、巩固好、完善好、发展好,转化成治理效能;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民族平等,保证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保护和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不断筑牢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基础。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始终高举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旗帜,牢牢把握西藏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和出发点落脚点,坚定不移维护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坚定不移投身到与达赖集团的反分裂斗争中,坚定不移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宣传教育,进一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始终坚持一切工作都向民族团结聚焦、一切工作都向增进民族团结发力,无论作决策、出政策,还是上项目、用资金,都要把增进民族团结合力、放大民族团结效应作为重点,不断巩固和发展山南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把“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做到日常、落到具体,少数民族同志要多关心在藏汉族同志,汉族同志也要关心身边的少数民族民族同志,用心用情交往交流交融,奋力谱写好新时代山南民族团结工作的新篇章。

  山南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在家地级领导同志,市(中、区)直各单位、各县(区)统战部(民宗局)、县(区)民创办主要负责同志,全国、全区、全市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以及干部、驻军部队、群众代表共450余人参加会议。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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